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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复新河滨河生态廊道提升工程(南环路桥段)和丰县复新河滨河生态廊道提升工程(丰城闸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2021-07-16 6478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丰县复新河滨河生态廊道提升工程(南环路桥段)和丰县复新河滨河生态廊道提升工程(丰城闸段),已由丰县行政审批局分别以丰行审备[2021]202号和丰行审备[2021]209号“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

 

 

1、招标条件


丰县复新河滨河生态廊道提升工程(南环路桥段)和丰县复新河滨河生态廊道提升工程(丰城闸段),已由丰县行政审批局分别以丰行审备[2021]202号和丰行审备[2021]209号“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丰县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二个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丰县南环路桥以北300米河道两侧和丰县复新河东岸(解放大道-中阳大道)。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占地面积约20.08公顷,总投资额8800万元,其中:

2.2.1丰县复新河滨河生态廊道提升工程(丰城闸段):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3.07公顷(详《用地红线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体育休闲广场、土方工程、铺装工程、景观小品工程、水电工程及其它服务配套设施工程,总投资额6000万元。

2.2.2丰县复新河滨河生态廊道提升工程(南环路桥段):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01公顷(详《用地红线图》),建设内容以“城市广场、文化地标”为建设目标,以完善桥头通畅性和集散功能为主导,融合市民休闲服务功能与滨河文化展示功能,以慢行游憩道路串联多个功能节点,构建城市级滨水休闲广场,与跨河天桥共同形成城市南部的文化地标、象形门户,包括绿化工程、休闲广场、土方工程、铺装工程、景观小品工程、水电工程及其它服务配套设施工程,总投资额28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设计要求

2.3.1招标范围:

丰县复新河滨河生态廊道提升工程(南环路桥段)和丰县复新河滨河生态廊道提升工程(丰城闸段)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服务等。

2.3.2设计要求:

①方案设计必须通过丰县规委会专家评审和丰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各职能部门的审查并获得相关手续。

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必须在经批准的方案设计基础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必须获得发包人和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并获得相关手续。

③施工图设计必须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审查并获得相关手续。

2.4要求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其中:

方案设计工期:自委托设计合同签定后10日历天内,提供达到丰县规委会专家评审条件的方案设计成果文件;

初步设计工期:自方案设计批准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供达到相应设计深度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

施工图设计工期:自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供达到相应设计深度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

2.5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

2.6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国家规定年限。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⑴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⑵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须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为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机构”专栏,咨询电话:0516-80585556、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丰县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0516-89203279、0516-83709981)。

3.4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其中“近三年”是指自2018年7月1日(含)以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8月6日9时3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6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操作流程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评定分离制评标定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xzggzy.com.cn )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县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丰县南环路合丰园综合楼地 址:丰县工农路3016号


联 系 人:李兵强联 系 人:孙觅

电 话:15862195959电 话:051689249200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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