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山区东方大道景观雕塑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BZC-CG-2018-HS0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铁山区东方大道景观雕塑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石市铁山区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黄石市铁山区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铁山区东方大道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详见施工图纸
2.3 本招标项目投资约:98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6月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雕塑有关施工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近五年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承接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景观工程,施工内容必须包含雕塑,需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部“五大员”齐全,安全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企业若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须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请投标人自行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查询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近三年(查询时间段为2015年4月至2018年4月)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投标的须对联合体双方进行查询,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必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未提供的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取消其投标资格。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黄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黄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www.hsztbzx.com)。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7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黄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支付100元软件技术服务费后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黄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和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CA锁)递交至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55号(仁智山水)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hsztbzx.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黄石市铁山区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石港区磁湖路 地 址:黄石市公园路裕华城2栋0403室
邮 编:435000 邮 编:435000
联 系 人:潘工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5997143228 电 话:0714-652535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610207873@qq.com
2017年4月26日
备注: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