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
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
各区(县、市)园林绿化招投标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园林绿化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形成全市园林绿化招标投标“一盘棋”的管理格局,根据《关于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杭政函〔****〕26号)、《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27号)、《杭州(略)(杭建市〔****〕37号)以及《关于印发(电子招投标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等方案的通知》(杭公资办〔****〕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园林绿化行业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属地监督管理责任的落实
各地园林绿化招投标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按规定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强化本辖区内园林绿化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略)资质等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加强园林绿化招投标统一管理工作
各区(县、市)园林绿化招投标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互联网+监管”的理念,按照招投标“四统一”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行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和异地远程评标,实现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公开,(略)之前完成杭州市园林绿化招投标管理系统的对接建设工作,实现全市统一的园林绿化项目电子化招投标监管平台。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均应采用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发布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严格按照五部门的联合发文要求,统一从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评标专家库内抽取,不得自行组建专家库。
三、优化园林绿化领域营商环境
各区(县、市)园林绿化(略)系建设工作的推进,以持续规范招标工作,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为己任;以推进信用信息评价体系建设工作为抓手,在强化招投标市场和施工现场的有机联动上下功夫;进一步排查和梳理市场乱象,在维护健康、规范、有序的园林绿化市场交易秩序的基础上,净化(略),优化我市园林绿化领域营商氛围。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各区(县、市)园林绿化招投标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全市园林绿化招标投标“一盘棋”管理格局的工作要求。督促参与招投标各方自觉、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履(略),市园文局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大招标投标事中事后查处力度,同时将招投标监管工作将纳入市园文局对各区的年终综合考评。
特此通知。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略)
抄送:省住建厅,市建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区(县)住建局。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办公室 (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