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9-09-06
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干雾海河及春明湖园林景观工程乙四街道路工程部分第三方检测(二次)变更公告
原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干雾海河及春明湖园林景观工程乙四街道路工程部分第三方检测(二次)
现变更为: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干雾海河及春明湖园林景观工程市政工程部分第三方检测(二次)
原公告内容:
2.3招标范围: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干雾海河及春明湖园林景观工程乙四街道路工程中乙二路(桥)长1192.12m、宽40m;乙三街长893.975m、宽40m;乙四街2662.323m、宽40m;新建人行景观桥四座、景观工程占地面积约760公顷。对以上市政工程项目进行第三方检测;
现变更为:
2.3招标范围: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干雾海河及春明湖园林景观工程中乙二路(桥)长1192.12m、宽40m;乙三街长893.975m、宽40m;乙四街2662.323m、宽40m;新建人行景观桥四座、景观工程占地面积约760公顷。对以上市政工程项目进行第三方检测;
原公告内容: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本项目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商之外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并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证书,并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 计量认证证书(或CMA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现变更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本项目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商之外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并具有综合甲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原公告内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计量认证资质证书;
(4)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证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企业同类或类似业绩证明资料。
现变更为: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证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企业同类或类似业绩证明资料。
原公告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9年9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9年9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湖科技开发区吉星大厦
联 系 人:贾工
电 话:0431-8963067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解放大路810号7楼
联 系 人:田工
电 话:0431-81696339
监督部门: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