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施甸县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将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持续发力,不断强化巡河、护河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建立完善保障体系,落实河长巡河责任。强力推进河(湖)长制,建立县、乡镇、村、组四级河(湖)长体系,设置河(湖)长292名,编制河湖库渠名录,完成145件河湖库渠“一河一策”和“一河一档”编制并积极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完成11条河流和85个湖泊管理范围划定及施甸河、姚关河、由旺河、黄家河、官市河、乌木龙河、旧寨河等河段管理规划方案编制,进一步建立完善保障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推进。
逐级压实管护责任,推深做实河湖长制。持之以恒强化河湖长制落实,实现从区域到流域、从江河湖泊到沟港渠道的责任网络全覆盖。近三年来,开展督察131次,积极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大力推进“清四乱”专项整治,发现并及时处理“四乱”问题67个,整改完成率100 %,水生态环境状况不断改善,河湖库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景正逐步形成。
接通地气增强底气,形成河湖管理常态。强化宣传教育,全面动员社会公众,把公众从环境保护的旁观者变成环境治理的参与者和监督者,提升群众对河湖长制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积极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环境。近三年来,县、乡镇、村三级河(湖)长累计巡河 1.43 万余次,组级巡河常态化。同时,开展“河长清河行动”,投入人员4.76万余人次,投入资金768万元,投入车辆及设备 1.2万台次,清理垃圾30.52万吨,清理河渠1172.88 公里,整治面积6280平方米,河湖两岸生态恢复192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