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滁州市林业局出台三项措施,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助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
加强林地管理。针对林场林区火灾隐患,开展占用林地违建墓地排查整治。探索建立公益性生态型公墓集中管理区,引导林区原有坟墓迁移至集中区。严格林场领导和护林员林地管护职责,林区出现新增坟墓的,将问责处罚。
加强林木管理。针对林场经济价值高的散生木被偷盗情况,开展林木改造提升行动。建立林场经济价值高的散生林木台账。按照储备林造林经营模型,将林苗两用林分三年改造提升为高质量国家储备林。推动多渠道销售,结合森林经营,销售部分散生林木,提高森林质量。制定《苗木管护制度》,责任区发生林木(苗木)被偷盗的,将对责任领导和护林员进行问责处罚。
加强其他资源资产管理。针对林场经营性资产管理无序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全面梳理59宗林场场地、房屋、水塘等经营性资产承包租赁情况,梳理现有249宗合作造林情况,研究制定回收方案,对承包租赁的资源资产进行分类施策,规范管理。